资料信息 ---> 上海交通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
一、关于授予硕士学位(学术型)发表论文的规定:

1. 数量认定办法:
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录用)下列列表刊物论文1 篇。
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1 篇计;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 其导师)以1/2 篇计;其他情况不计。

2. 质量认定办法:
a) SCIE 期刊
b) CCF 推荐国际学术会议/期刊列表
c) 《计算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T1 期刊(计算机、软件方向)

二、关于授予硕士学位(专业型)科研成果的规定:

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 项,要有申请 号和导师署名,同时1 个专利只能用于1 名申请人。或者申请人达到学术型硕士学位发 表论文的规定。

注1 解释权:本文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软件工程”学科学位委员会。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3 位委员联名提议,委员会如认定确属特殊情况,应给予讨论。
注2 质量认定:本文所指发表论文列表依据《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刊物与会议》、 《计算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详见各有关文件。此外,以投稿时间为准,期 刊未出现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对于不能核实投稿时 间期刊分区的情形,则以申请答辩时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为准。列表如有更新,按 照申请人入学后的各列表并集处理。 本要求从 2022 年入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硕、计算机技术及软件工程专硕研究生开始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2年9月